未履行完的合同解除勞動關系,雙方可協商解除并明確后續(xù)事宜,單方解除需符合法定條件,如提前通知或嚴重違規(guī)。未履行部分需妥善協商處理。
沒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關系還存在。因合同解除需明確的法律程序,包括書面通知和證明文件。如用人單位未履行此程序,勞動關系仍有效。
單位不開離職證明,勞動者有權請求賠償。若勞動者能證明因此遭受經濟損失,如影響再就業(yè),單位需承擔相應賠償責任,包括失業(yè)保險金及其他實際損失。
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應由原用人單位開具。用人單位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必須出具證明,并在十五日內辦理檔案和社保轉移手續(xù),確保勞動者后續(xù)事務處理順利。
解除勞動關系證明丟失,首先應回原單位補辦離職證明,若無法補辦,可咨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,了解其他提取或轉移途徑。這樣的處理方式,既遵循了公積金管理的規(guī)定,也
曠工三天不被開除的關鍵在于遵守公司規(guī)章和勞動合同,明確是否有自動離職條款并確認其合法性。避免曠工或提前溝通獲許可,已曠工則盡快聯系公司說明原因并尋求補救。
公司破產重整時,員工可以解除勞動關系。員工可依據《勞動合同法》規(guī)定,通過提前通知用人單位來解除勞動合同。但若以企業(yè)重組為由解除勞動關系并求經濟補償,需視情況
解除勞動關系后,要讓單位開具證明才可能獲得補償,需明確這是單位的法定義務。如單位未出具證明,可投訴并要求損害賠償。符合法定條件如因單位原因解雇,勞動者還可申
公司不給離職證明時,勞動者證明離職的方式是收集勞動關系證據如合同、工資單等;與公司溝通協商;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;尋找證人或通過社交媒體等渠道證明離職事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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